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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一件你最喜歡的事,其他的都拋開

選擇一件你最喜歡的事,其他的都拋開

文/盧思浩Kevin

身邊有個朋友,她從不翹課,積極參加活動,還做了某社團的團長。有一天半夜她突然找我聊天,說過兩天要去主持迎新晚會,除了主持還要表演節目,可又要準備論文,這兩天累的半死還不得不犧牲睡眠時間。後來晚會效果不錯,她卻說以前會很有成就感,現在除了累就是累,想抽身而退又有點捨不得。

另外一個朋友,只能用忙碌來形容他。他的電腦里放滿了各色各樣的公開課和電子書,假期又馬不停蹄地去上海念托福,書桌上必有GRE的紅寶書,成績也很優秀。有一天他說,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學什麼,不知道現在學的專業在將來有沒有用,再忙心裡也填不滿。

我問他那有沒有想做的事情,他說有,可是想做的太多了反而不知道應該從何開始。他想去考研,又想要在國內先考幾個證,想出去旅遊,又想要待在家裡把新買的書看一下。

這樣子的人在我們身邊屢見不鮮,看似忙碌的生活卻不一定熱愛自己做的事情,喜歡做的事情太多反而力不從心。出去旅遊卻遲遲決定不了目的地,書店買書面對琳琅滿目的書目躊躇不已。生活中無處不在的選擇像是要把一個人壓垮,忙碌的生活未必充實,專注的生活才能追求。

好友考上劍橋之後的謝師宴,他在台上說五年來他想的只有考上劍橋,他也喜歡攝影喜歡畫畫,可是為了劍橋都放棄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有的時候必須選一個。即便自己的選擇在別人看來無趣又功利,但自己卻是樂在其中,因為如果他什麼都做的話,勢必攝影比不上專業的,畫畫比不上畫家,也不可能考的上劍橋。

人如果能找到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情,本身就是一種幸福。這句話我在阿信的浪漫的逃亡中看到過,在大C寫給我的同學錄里看到過,聽起一個朋友這麼說起過。

可是如果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不知道怎麼衡量它們之間的重心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呢?後來賴明珠老師在寫給阿信的序里這麼說:就怕多才多藝的人,想做的事,實在太多,偏偏每件都還做得不錯,還真煩惱。然而不管是放棄,割捨還是背叛,卻都是不但不得不,而且必要的選擇。唯有割捨,才能專注。唯有放棄,才能追求。

我承認很多情況下我都是個隨便的人,但對於某些事情,我很執著很倔強甚至固執倔強得很可怕。我對於很多事情都很好奇抱有興趣,卻只對某些事情達到了熱愛的程度。曾經我也以為自己可以在很多事情中衡量的很好,可以既做著這件事情,又能在另外一件事情遊刃有餘,可是越到後來越發現,有些事情是不得不全心全意去做的。(勵志文章  )我們的生命有限,人這一輩子會做很多事情,有幾件事情能做到想要的完美呢?

選擇做一件事情,做你最喜歡的事情,把其他的都拋開。把這件事情做到你想要做到的極致,把這件事情做到你夢想中的最大化。永遠不要害怕夢想太大,只有很大的夢想才擁有著你向上的無限可能性。站得高才能望得遠,夢想這東西,也一樣。從另一種角度上來講,永遠要相信自己可以比現在走的更遠,永遠不要因為現在所取得的一點點小成績而沾沾自喜。

選擇本身,就意味著要放棄另外一些東西。有時沒有選擇反而是更好的選擇,沒有退路反而是更好的出路。我們最容易犯的錯誤就是以為生活在別處,所以我們輕易地放棄一份工作,一份興趣,我們總認為我們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做的很好,這件事情不行換件事情做就行了,所以兩天打漁,三天曬網。可即便你可以在很多事情上做的很好,也做不到無可替代的程度,到頭來你也只是在Average上下徘徊,怎麼也沒能到你想要的層次。

所以試著去聽從內心的聲音,不要在乎外面的掌聲。選擇最喜歡的一件事情做,把它當成你最重要的事情來做,在這件事情上做到最好,而不是去不斷嘗試著別人看來很好的。還是那句話,唯有割捨,才能專注。唯有放棄,才能追求。

經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永遠是成功道路上的不二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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