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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跌倒,未必要在哪站起來

老同學聚會,一位許久不見的男生進門就宣布:「我換工作啦!」

這位男生是班上學習最好的幾個人之一,畢業就考了公務員。那個年代的公務員還是香餑餑,想從千萬人中脫穎而出,並沒那麼容易,所以聽說他考試成功時,大家還是很羨慕的。誰知才幾年,他居然就辭職了。

「做得不開心嗎?」

「這麼衝動不是你的性格啊」

「咳,怎麼說辭就辭,不知道多少人羨慕你嗎?」

大家詢問著,他聳聳肩:「太累了,官場上那些事我真的研究不來,一個個心計太深,後門太硬,斗不贏的。」

有敏感的同學聽出他的話外音:「這麼說,輸過了?」

「是啊。」他沒避諱,表情有些不高興,「本來該我升副處的,結果來了個上司的親戚,把我頂了,一氣之下就辭了。現在一所大學裡做老師,每天做做學問,帶帶學生,挺不錯的。」

「那可太不應該了。」有人勸他,「忍忍就過去了啊。再說,工作做久了都會有不滿,最煩躁的時候覺得每天在吃屎,可是在哪不都一樣吃?」

「不是的。」他偏著頭想了想,「你懂我的厭惡嗎?我甚至覺得——哪怕真的吃屎,我也要換一家吃!不在這裡吃了!」

有一位女生接過他的話頭:「我同意你的看法。」

大家笑起來:「怎麼,你也辭職了?」

她搖頭:「不,我離婚了。」

我們記起她老公是某家知名企業的董事,家裡別墅跑車都有了,孩子已經上了國小,居然突然離婚,也很不可思議。

「他出軌。」她簡明扼要地概括整個過程,「女人都帶到家裡來了,在我面前耀武揚威,就離了。」

當下便有人提出不同看法。

「男人嘛,哪個不偷腥。你包容他一點兒,穩住陣腳,遲早能把他奪回來。現在能賺錢的男人可不好找。再說了,從哪裡跌倒,就要從哪裡站起嘛!」

女生笑笑:「如果你在別人的路上跌倒,就算站起一萬次,又有什麼意義?」

讀過一則新聞。

珍妮弗·菲戈是史上第一位以游泳方式橫渡大西洋的女性。

她的經歷很精彩,56歲,從維德角到查卡查卡爾島,25天的時間,出發那天浪高9米,她依然沒有覺得恐懼,堅持完成這項創舉。

精彩之後就是逆轉,爭議出自結束橫渡後。

美國不少媒體都採用了「約2100英里」的說法,這是一個很恐怖的數字。在後來的採訪中公眾卻得知她是乘雙體帆船CarriedAway出海,每天在大西洋中游泳,但是時長要視各種情況而定。

「一杯富含咖啡因的蘇打水,那是我一天的開始,大約是早上7點。當我吃意大利麵和烤馬鈴薯時,雷會坐在餐桌旁為我分析當天的天氣情況… …一般我每天要消耗8000卡路里的熱量,所以晚上都得吃魚、肉、花生醬等食品來補充。」在一切都達到最佳狀態的前提下,菲戈每天最多能游8小時,而當她在水中需要補給時,自然有人會把能量棒送到她的手上。

經過確切統計,船員們得出一個結論:她在25天裡遊了約250英里。

有些讀者覺得菲戈欺騙了他們,他們認為遇到風浪也應該勇敢克服,只有始終在海水中奮力向前,才符合他們心目中女英雄的形象。

有意思的是菲戈所做的解釋——

「我從沒說過橫渡計畫就是不眠不休地游泳,夜晚或天氣糟糕導致前進受阻的時候,我當然要坐在船上,避開這些狀況。」

有網友贊同她的觀點,評論稱:難道英雄的定義就是要堅持迎浪而上,淹死了事?吃了壞天氣的虧,當然要避開這處風浪,找到另外的方法合理前進。

不盲目自信,不異想天開,知不可為而不為之。

「所以是她橫渡了大西洋,而不是那些跟海浪較勁的傻瓜。」他們說。

遍體鱗傷,不死不休,這份堅持固然值得尊重,卻不一定是最適合的結局。堅持過度就成了固執,會為所有的磨難再加上一層鎧甲,作繭自縛,難以自拔。

「另起爐灶」未必是懦弱,而是自省後更成熟的選擇。

有些摔倒的人,心裡非常明白這條路並不屬於自己,也明白為什麼摔倒,又為什麼疼得不想再前行。

頑守著錯誤的方向,只會一錯再錯。

哪怕是狼狽地連滾帶爬,逃上一條他鄉的道路,畢竟是全新開始,好過在死胡同里強撐到底。

在哪裡跌倒,未必要在哪裡站起。這當然不是虛榮,而是君子擇善而遷。

揚長避短,換一處戰場從頭再來,終會滿身光耀,緩緩而歸。彼時漫天鮮花與歡呼中,又有誰會記得曾經敗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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