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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狼案是 什麼

綁架和 謀 殺案件

三狼案是1959年至1961年 間在香港 發生的一系列 綁架和 謀 殺案件, 該案件的主 謀是三名匪徒,分 別是 馬 廣 燦李渭倪秉 堅。 該案件涉及了多起 綁架和 謀 殺事件,其中最著名的是 對富商 黃 錫彬及其 兒子 黃 應求的 綁架和 殺害。

1959年6月19日, 黃 應求在 銅 鑼 灣清 風街被 綁架, 儘管他曾一度逃 脫,但不慎在逃 脫 過程中 從高 處跌落身亡。匪徒 們 將 黃 應求的耳朵割下 並寄回 黃家作 為人 質。1961年2月10日, 黃 錫彬本人也被三名匪徒 綁架, 黃 錫彬的侄子 黃 應 機和 黃 應禧按照 綁匪的要求 繳 納了50 萬港 幣的 贖金, 並在1 7天後 釋放了 黃 錫彬。不久 後,新界元朗居民 鄧天福在石澳被三名匪徒 殺害。

1961年12月10日,警方在港 島 淺水 灣一 處山坡挖出了 黃 應求和 鄧天福的骸骨。案件在 發生 後的 一年裡毫 無 進展,直到一名名叫 鄧 偉明的匪徒自首, 並提供了案件的 關 鍵信息。 鄧 偉明原名 為 「蛇仔明 」,是三狼 集團的一名成 員,他向警方自首 後,揭露了整 個案件的 經 過。

1962年2月19日,三狼案正式 開庭 審理,控 辯 雙方提供了多位 證人出庭作 證。三名被告在 審 訊 過程中供 認 參 與了 綁架 黃氏父子,但 對 黃 應求的死 並不知情,且否 認 參 與 殺人。他 們 還 聲 稱,供 詞是在警方的威逼、恐 嚇和毒打下被迫 寫成的。

最 終,三名被告被判死刑, 於同年11月28日 執行。此案在香港被 稱 為 「港 戰 後最 驚人 擄劫案 」, 並在 傳媒中被 稱 為 「 雙 黃案 」,因 為 兩名受害者是 黃姓父子。 該案件在香港 歷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不 僅因 為其 殘忍的性 質,也因 為其 複雜的 審 訊 過程和匪徒的狡猾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