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軍事榮譽勳章
榮譽勳章(Medal of Honor)是美國政府根據1862年的美國國會法設立的美國最高軍事榮譽勳章,由擔任美國武裝力量最高統帥的美國總統親自頒發。它的頒授範圍面向美國武裝力量所有分支的成員,包括陸軍、海軍、空軍、海軍陸戰隊和海岸警衛隊,獲獎者必須“在與合衆國的敵人進行的戰鬥中,冒着生命危險表現出超乎尋常的英勇無畏精神”。
榮譽勳章的歷史可追溯至1862年美國內戰期間,迄今已頒發了3460次,最近一次在2016年。海、陸、空三軍的成員皆有資格獲頒這份榮譽,而每個軍種授予的榮譽勳章各有其獨特的設計。
榮譽勳章是根據1862年的國會法而設立的一種美國國家頒發的最高並且最難獲得的勳章。獲得榮譽勳章的個人必須具備英勇頑強,自我犧牲,臨危不懼的事蹟,所表現的勇氣與大無畏精神必須明顯超過他的同伴,授予此勳章必須具備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