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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官僚

代表性官僚制理論最早在1944年由英國學者金斯利(Kingsley)正式提出,旨在批評韋伯式官僚制所內含的非代表性(unrepresentative)特徵。該理論認為,政府不同部門、不同級別的官員的構成應符合社會人口構成的特徵,這樣有助於確保政策制定的偏好能反映中下層民眾的需要和利益。金斯利認為,官僚代表性程度越高,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執行越可能關注中下層的利益,社會結構就越可能合理。

代表性官僚制蘊含著消極代表性、積極代表性及象徵代表性等潛能,這些不同代表性潛能的實現與不同時期不同國家的特定公共政策聯繫在一起。在經驗層面的相關討論中,代表性官僚制往往與特定國家的公共政策(特別是肯定性行動政策)被聯繫在一起加以研究。

金斯利還分析了英國公務員的社會特徵,得出結論說公務員體系的代表性在兩個主要方面是不完善的:首先,對婦女的歧視嚴重限制了她們在行政決策中的參與;其次,公務員體系過多吸收按照統治階級的傳統模式培養出來的中上等階層人士。這些不足產生了重大的政治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