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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是什麼意思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意思和起源如下:

意思:這個成語原指用相同或相應的方式回應對方的行動或態度。例如,如果有人瞪着你,你也瞪回去;如果有人咬你,你也咬回去。這通常用來形容對等報復或回應。

起源:

這句話最初出現在《聖經·舊約·出埃及記》中,用以表達在古代法律體系中,對於傷害的賠償原則,即“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等,意味着對等賠償。

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法典中也體現了這一原則,即如果一人對另一人造成傷害,應以相應的懲罰相抵。

然而,《聖經·新約·馬太福音》中提到,耶穌對此原則有所保留,建議人們不要與惡人作對,而是要有寬容之心。

綜上所述,“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一成語不僅描述了一種行爲上的對等報復,也反映了古代法律文化中對傷害賠償的原則。同時,它也提醒人們在面對衝突時應考慮採取更爲寬容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