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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歷怎麼寫

住院病歷的編寫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般項目。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籍貫、住址、工作單位、入院日期、記錄日期、病史敘述者及其可靠程度。

病史主訴。記錄患者就診的最主要、最明顯的症狀(或體徵)及其性質和持續時間。注意主訴應基於患者的自我描述,而不是醫生的診斷。例如,對於已知有慢性支氣管炎的患者,應寫“因反覆咳嗽、咳痰10年入院”,而不是“因慢性支氣管炎10年入院”。

現病史。詳細記錄患者從發病到就診時的情況,包括髮病時間、起病時的情況、主要症狀特點、伴隨症狀、病情進展情況、診治經歷等。

既往史。記錄患者的一般健康狀況、預防接種史、傳染病史、過敏史、外傷史、手術史及各系統的回顧。

個人史。簡要記錄患者的生長史、生活條件、飲食、嗜好、居住與工作環境及精神狀態等。

婚姻史。記錄婚姻情況、配偶的健康狀況、夫妻關係等。

月經及生育史。針對女性患者,記錄月經初潮年齡、月經週期和經期天數、經血的量和色、經期症狀、末次月經時間及閉經年齡、妊娠與生育胎次、人工或自然流產史等。

家族史。記錄直系親屬的健康狀況、疾病症狀或死亡原因,有無遺傳病、家族性疾病及傳染病等情況。

此外,還包括體格檢查的部分,如生命體徵(體溫、脈搏、呼吸、血壓)、一般狀況(發育、營養、體位、步態等)、皮膚和黏膜的狀況等。住院病歷還包括其他相關資料,如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麻醉記錄單等。確保所有信息準確無誤,是對患者負責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