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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人的意思

契約關係

"僱人"的意思是指僱傭者僱主、僱傭人、資方甲方)與被僱傭者(雇員、受僱人勞方、乙方)之間的契約關係。從法律意義來看,通過雙方契約約定,「被僱傭者」為「僱傭者」工作(出賣勞動、提供勞務),並由僱傭者提供報酬的法律關係,屬於民法的範疇。在商界,一個生產機構需要盡力進行產出行為以獲得商業利潤,具體從事這種產出行為的人並以此獲得所得的人稱為雇員、職員。另外,在公共行業(如政府部門、非營利機構)也存在類似的雇員、職員,通常稱為公務員公職人員。提供個人工作機會並酬以薪資的持續活動,稱為「雇用」。利用個人或多人所提供的服務來換取工資或其他款項的行為,則稱為「短期雇用」。為維持生計或作為主要事業或工作而從事的活動,不論有薪與否,都稱為職業。僱傭者在中文術語裡面即指老闆、僱主,指僱請被僱傭者(工人)的實體或者個人,僱傭者通過支付薪水以交換勞動者所付出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