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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的格式怎麼寫

撰寫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標題。函的標題一般由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三部分組成。發文機關視具體情況一般可省略。發函的文種不管是聯繫函還是請批函,均可寫成“函”,但也有寫“公函”字樣的。屬答覆性質的函,文種均須標明“覆函”。

主送機關。頂格寫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後標冒號。

正文。正文由開頭(緣由)、主體(事項)和結語構成。

開頭。如果是主動致函,則要寫明致函的緣由和目的,即表明商洽工作、詢問問題或請求批准的理由;若是被動覆函,則扼要寫明覆函的依據。

主體。致函和覆函主體的寫作有很大差別,下面分別進行介紹。
- 致函。致函的開頭要開門見山,直接提出發函緣由,簡述發函的目的、理由或依據。然後用簡潔的語言將需要商洽、聯繫、詢問、告知的事項明確地表達出來。若內容簡單,可一氣呵成;若內容較複雜,可分條列項。

此外,函的頁邊距、發文機關下雙紅線、版心下方等細節也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