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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規劃布局。通過合理確定功能分區和建設布局,預防地面交通噪聲污染。

噪聲源控制。從車輛製造等多方面降低噪聲排放,例如採用低噪聲的設備和加工工藝。

傳播途徑控制。通過建設隔聲屏障、綠化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例如在立交橋周圍增設隔聲板。

敏感建築物噪聲防護。對噪聲敏感建築物進行建築隔聲設計,如採取室外達標的技術手段不可行,應考慮對噪聲敏感建築物採取被動防護措施,如隔聲門窗、通風消聲窗等。

加強交通噪聲管理。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和敏感時段通過採取限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合理控制道路交通參數,如對道路進行經常性維護,提高路面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聲。

管理和工程技術。包括合理制定城市規劃和環境規劃,加強土地使用管理,統籌進行城市生活居住、文化教育、工業發展、商業活動等使用功能分區布局,強化對噪聲源的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以及對現有噪聲污染設備、設施的申報登記與限期治理制度。

個體防護措施。如使用吸音材料、隔音窗、降噪耳機等。

法律規範。例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規定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攬顧客,違反者將受到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