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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身分證

申請身份證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

準備材料。需要準備本人的居民戶口簿,如果未滿16週歲,還需要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以及與申請人之間的監護關係證明(如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結婚證等)。

提交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通常是派出所)提交上述材料,並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人像和指紋採集。拍攝身份證專用照片並採集指紋。

繳納工本費。根據規定,初次申領需繳納工本費(標準爲20元,遺失補領爲40元)。

等待證件製作。派出所或政務大廳戶籍窗口將受理申請,並在規定時間內(通常爲60天)製作身份證。

領取身份證。申領人或監護人需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身份證。

此外,如果申領人本人無法親自到場,可以由監護人代爲辦理。需要注意的是,具體的申請流程和要求可能會因地區而有所不同,建議提前諮詢當地公安機關獲取最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