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目標是指企業通過廣告活動希望達到的目的,它涉及到與特定受衆進行信息溝通,以實現企業的市場定位和營銷策略。廣告目標的確定需要與企業的市場定位、目標市場的選擇以及企業的市場營銷組合策略相適應。
廣告目標可以分爲幾個層次:
知曉:讓受衆認識到品牌或產品,建立品牌認知。
理解:在受衆知曉品牌的基礎上,提供更多信息,加深對品牌或產品的理解。
信服:讓受衆對品牌或產品產生信任感,具有傾向性選擇。
慾望:激發受衆的購買慾望。
行動:促使受衆採取購買行爲,實現銷售。
此外,廣告目標也可以分爲三種類型:
通知型:主要用於新產品上市階段,目的是樹立品牌,推出新產品。
說服型:培養消費者對某種品牌的需求,促使消費者選擇該品牌。
提醒型:在產品旺銷階段重要,目的是提醒消費者保持記憶和連續購買。
還有一些特定的廣告目標,例如:
鞏固形象:對於已在消費者中樹立良好形象的企業,廣告目的是提供事實,鞏固形象。
改善形象:當企業形象不佳時,廣告的目標是改善形象。
培養接受感:當企業有受歡迎的產品時,廣告目的在於培養消費者對系列產品的接受感。
直接促進銷售:廣告活動直接旨在增加訂單或銷售額。
改變習慣:推出新產品時,廣告的目標是改變消費者的原有習慣,培養新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