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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籍是什麼

德國國籍指的是擁有德國國籍的人在法律上是“德國人”,無論在外多久,隨時可以回到德國來,隨時也可以離開德國去任何地方。獲得德國國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出生在德國:如果小孩的一方父母在小孩出生時是德國公民,小孩出生後即可自動獲得德國公民身分,而不受小孩出生在德國還是在國外。

長期居住在德國:如果外國人在德國居住年滿8年以上(包括8年),可以申請入籍。

與德國公民結婚:德國公民的外國配偶或法定伴侶可以申請加入德國國籍,但要求是跟德國公民結婚2年且在德國住滿3年,並有足夠的德語交流水平和無犯罪記錄。

重新獲得德國國籍:在1933年1月30日到1945年5月8日期間,因爲政治、種族、宗教原因而失去德國國籍的個人以及受他們撫養的人可以重新獲得德國國籍。

德國公民的後裔:如果申請人(依據家庭血緣關係)是德國公民的後代(如申請人的父母或祖父母是德國公民),而申請人自己生活在國外,在滿足下列條件下,他/她可以申請加入德國國籍:1)在德國有具體的關聯或聯繫,如家庭在德國:以前或現在嫁/娶了一位德國公民,以前長期居住在德國,在德國學校或大學學習,在德國擁有自己的產權或在德國有固定的生意要打典。2)掌握了一定的德語交流技能,但該項能力是需要通過一項專門的測試來判斷。3)瞭解德國國家系統的基本概況。

另外,通常申請加入德國國籍時,申請人被要求放棄原來的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