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無記名投票。選民不記名投票,投票人的身份不會公開。
記名投票。選民在票上記明自己的姓名後投票,這種方式主要用於某些特定的選舉場合。
等額投票。候選人的數量與職位的數量相等,選民只能選擇同意或不同意。
差額投票。候選人的數量多於職位的數量,選民可以從多箇候選人中選擇。
直接投票。選民直接選擇候選人。
間接投票。選民通過選擇代表來間接表達自己的意願。
設立投票站。在指定地點設立投票站,選民前往投票。
召開選舉大會。在大會上進行投票,適用於選民居住集中的情況。
流動票箱投票。適用於居住分散或交通不便的選民,投票人員會主動上門服務。
此外,還有一些特殊的投票方式,如歡呼投票、唱名投票、舉手投票等。每一種投票方式都有其特定的適用場景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