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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學名怎麼寫

物種的拉丁學名通常遵循以下規則書寫:

屬名的書寫:屬名應寫全,例如菜豆的拉丁學名是 `Phaseolus vulgaris`。如果一箇屬下有多箇物種,可以將第一個物種的屬名寫全,後面的物種使用屬名的縮寫形式。

種加詞的書寫:種加詞(即物種的學名)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應使用拉丁學名,並且要寫全。物種的亞屬、組、亞組、系、命名人姓氏通常用正體,而屬及種加詞則用斜體。即使物種的屬採取縮寫形式,種加詞也必須用斜體。

大小寫和括號的使用:屬名及命名人姓氏的首字母要大寫,即使縮寫後的屬和命名人姓氏的字母亦必須用大寫字母。在國際生物學界,物種亞屬的名稱有時會加圓括號。

在志書中的使用:在志書中,物種的拉丁學名不應加括號,而是直接置於物種的漢語名之後。在志書的篇、章、節等標題中,物種的拉丁學名不加括號。

其他特殊情況:如果物種的屬名被後人研究並否定,以一種全新的名字發表,原來的拉丁學名被廢止,但在生物學專著中通常以原始文獻的方式將原名置於新名之後並加圓括號。

綜上所述,物種的拉丁學名應寫全,使用斜體字,屬名及命名人姓氏的首字母大寫,並且不應在志書中加括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