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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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的典故

拾金不昧的典故源自清朝時期的一個秀才何岳。有一次,他在夜晚走路時撿到了二百多兩白銀,但他並沒有告訴家人,擔心家人會勸他把撿到的銀子據為己有。第二天早上,何岳帶著撿到的銀子來到前一天撿到銀子的地方等待失主到來,恰好這時他看到有個人正在尋找東西,便問那人是否在尋找銀子,以及丟失了多少和裝銀子的標記。這人一一回答,他委失的銀子與何岳所檢到的銀子數目和封存的標記一模一樣,於是何岳把銀子還給了失主。失主想要表達謝意,便從那二百兩白銀中拿出一部分酬謝何岳,但何岳拒絕了,對他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全部錢財可以算作是我的東西了,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麼會貪圖這些錢呢?」那個人聽了他的話後,拜謝了何岳就離開了。

此外,何岳曾經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裡,裡面有黃金百兩。官吏對何岳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可是這個官員一走就是很多年,而且沒有一點音信。後來何岳聽說官吏的侄子要南下探親。於是,何岳借這個機會,讓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

何岳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但他撿到錢財沒有起貪心,且及時歸還,別人的金錢寄放在他那裡數年,他卻一點兒也不動心,憑藉這些,就可以看出他有不同於常人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