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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身分證領取

新身份證的領取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提交申請材料。申領人需攜帶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填寫信息。在派出所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採集信息。進行人像和指紋採集,確保人像清晰、無明顯畸變。

繳納工本費。根據申領類型(首次申領、換領、補領)繳納相應的工本費,通常首次申領為20元,遺失補領為40元。

領取憑證。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證件領取。在受理後的30個工作日內,申領人或委託人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如需加快辦理,可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郵政快遞送達指定地址。

以上步驟適用於首次申領和換領新居民身份證的情況。補領居民身份證的流程類似,但需注意遺失身份證的報告和補領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