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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景品表示法

日本的《景品表示法》全稱為「不當景品類及び不當表示防止法」,其正式名稱為「不當景品類及び不當表示防止法」,昭和37年(1962年)實施。該法律旨在通過規範和禁止在商品和服務交易中使用不合理獎品(贈品)和不實表示方式,保護消費者利益,確保他們能夠自願和理性地選擇商品和服務。

該法律主要規制以下兩類行為:

不合理的獎品(贈品):指為了誘導消費者而提供的超過規定範圍的過大獎品,這些獎品的價值應當不超過商品本身的價值。

不當表示:涉及商品內容描述的不實或誇張表達,這些表示可能會誤導消費者。

通過限制不當贈品的提供和防止商品不實廣告,該法律旨在創造一個環境,使消費者能夠自主且合理地選擇更好的商品和服務,同時維護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