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民政局改名字

民政局主要負責的是地名命名、更名等事務,與個人改名的具體流程無關。個人改名的具體流程如下:

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刑警大隊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並印製一個食指的紙膜,此步驟大約需要一周時間。

準備兩張一寸近期照片,到當地派出所領取戶口登記內容變更申請表,並填寫清楚。

將申請表拿到所在的村委會居委會簽字蓋章,並獲取這些機構的證明。如果個人是在校生或有工作單位,所在學校或單位也需要出具證明。

寫一份戶籍改名字申請書,並攜帶上述證明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需要派出所和縣公安局簽署同意意見後才算辦理完畢,之後可以辦理新的身份證。

如果需要變更結婚證上的姓名,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姓名證明材料。如果戶口簿上以曾用名方式反映了姓名變更,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採信。然後,婚姻登記機關將按照補髮結婚證程式重新發給當事人結婚證,並收回原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