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的原因多種多樣,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企業經營期限屆滿。企業達到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或遇到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股東會決議終止公司的運營。
公司合併或分立。企業因合併或分立的需要而解散。
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企業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而被迫解散。
公司破產倒閉。企業資產不足以抵償債務,財務狀況呈現負值,導致破產清算。
此外,清算的原因還有政府命令解散、未達到預定的經營目標、嚴重虧損或遭遇不可抗力災害、違反國家法律或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