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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記錄是什麼

病程記錄是對病人住院期間的病情演變、診療經過及有關情況的記錄。它應按照時間順序進行編寫,並根據病情及診療需要確定記錄間隔時間。病程記錄要求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以避免成爲流水賬式的記錄。通常,病程記錄由經治醫師書寫,但值班醫師可以進行重點記錄。

病程記錄內容包括患者的病情變化及情況、重要的輔助檢查結果及臨牀意義、上級醫師查房意見、會診意見、醫師分析討論意見、所採取的診療措施及效果、醫囑更改及理由、向患者及其近親屬告知的重要事項等。它包括首次病程記錄、日常病程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等多種類型的記錄。首次病程記錄是患者入院後由經治醫師或值班醫師書寫的第一次病程記錄,應在患者入院8小時內完成,內容包括病例特點、擬診討論和診療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