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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和巡撫有什麼區別

總督巡撫清朝時期是地方高級官員,但它們之間存在幾個主要區別:

品級不同:

總督通常是正二品官銜,而巡撫則是從二品官銜。總督有時會兼任尚書銜,成為從一品,而巡撫則可能兼任侍郎銜,成為正二品。

管轄範圍不同:

總督通常管理一個或多個省份,而巡撫則只管理一個省份。總督的管轄範圍更廣,可能涉及多個省份的軍政民大權。

權力與職責不同:

總督的權力通常比巡撫大,側重於軍事,而巡撫則側重於民政。兩者在權力上互相制衡,但都直接聽命於皇帝。

官職性質不同:

總督和巡撫雖然都是地方高級官員,但它們並不完全等同於現代的地方官職。在清朝,總督和巡撫帶有派出性質,這是清統治者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

數量與設定:

清朝共有九大總督,而巡撫的數量則與行省的數量有直接關係。總督的數量相對較少,但每個總督管理的區域通常比巡撫廣泛。

綜上所述,總督在品級、管轄範圍、權力和官職性質上都高於巡撫,而巡撫則主要負責一個省的日常行政事務。兩者雖然都是地方高級官員,但在職責和權力上有所區別,共同構成了清朝地方行政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