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虛開發票怎麼辦

虛開發票的處理方式取決於具體情況,可以總結爲以下兩種情況:

及時補開或換開發票:

如果企業取得不合規發票,但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要求對方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補開或換開發票。補開或換開後的發票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爲稅前扣除憑證。

如果發票對應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期已經結束,企業應當自被稅務機關告知之日起60日內補開、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

無法補開或換開發票的情況:

如果因客觀原因確實無法補開或換開發票,企業應提供相關資料證實支出的真實性。這些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商註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協議;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企業會計覈算記錄等。

如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開或換開符合規定的發票,並且未能按照規定提供相關資料以證實支出真實性,相應支出不得在發生年度稅前扣除。

對於虛開發票的處罰,根據虛開發票的金額不同,處罰也有所不同:

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超過1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處理方式旨在確保企業合規經營,避免因虛開發票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和財務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