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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辦理手續

身份證辦理手續包括首次申領、補領、換領等情況,具體流程如下:

首次申領。申請人需攜帶戶口簿、學生證、畢業證、結婚證、駕駛證等之一,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照相點免費採集數碼相片。填寫《人口信息核對表》,核對人口信息。如未滿十六周歲,由監護人代為申請。核對人口信息無誤後,列印《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簽字確認並交納工本費,最後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通常30個工作日後,本人可攜帶憑證到指定地點領取證件。

補領。申請人需攜帶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流程與首次申領相似,包括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簽字確認,交納工本費,最後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和收費收據。領取時間與首次申領相同。

換領。包括已申領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首次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市外新遷入需換領居民身份證等情況。申請人需採集數碼相片,攜帶戶口簿和原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

此外,身份證照片應為正面免冠頭像,工本費根據丟失補領或首次申領情況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在20元至40元之間。具體請諮詢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