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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條約是什麼

《辛丑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與英國、美國、俄羅斯帝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奧匈帝國、比利時、西班牙和荷蘭等十一國政府之間,在義和團運動失敗和八國聯軍攻入北京之後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條約簽訂於光緒二十七年(辛丑年),即1901年9月7日。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鉅額賠款、政治控制、軍事佔領和外交限制。以下是詳細介紹:

鉅額賠款。清政府需向各國賠償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億兩。

政治控制。清政府承諾禁止中國人民進行任何形式的反帝活動。

軍事佔領。中國同意拆除大沽炮臺等防禦設施,並允許各國駐軍在北京至山海關的鐵路沿線和北京東郊的名劃定使館區。

外交限制。允許外國政府在北京東郊劃定使館區,並派遣駐軍,不準中國人居住。

《辛丑條約》的簽訂標誌着清政府已完全成爲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完全淪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