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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該怎麼寫

遺囑的撰寫應當包含以下要素:

立遺囑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身份證號碼、婚姻家庭狀況、住所、近親屬情況。

遺囑人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況和自主能力。需要證明遺囑人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且遺囑是真實意思的表示,未受脅迫或欺騙。

遺囑的唯一性聲明或與其他遺囑的關係。以避免多份遺囑帶來的問題,並便於對遺囑進行補充或修正。

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包括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所在地點,是否共有或存在抵押等。

繼承人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等。

對財產及其他事務的處理意見。

遺囑的份數、保留及執行人信息。如果有執行人,需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遺囑製作的日期及遺囑人的簽名。

注意,遺囑內容應合法,所處分的財產應爲個人所有,併爲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在撰寫遺囑時,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和執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