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遺書公證效力

遺囑公證的效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排除效力。公證遺囑能夠有效地確認遺囑指定受益人的遺產繼承人身份,排除其他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有效實現遺囑人對身後事務及財產的處置意願。

優先效力。在存在多份遺囑且內容相牴觸的情況下,公證遺囑的效力優先於其他形式的遺囑。

證據效力。公證遺囑由公證機構以公證書形式做成,具有特別證明力,是一份可靠的證據,可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值得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這意味著,即使存在公證遺囑,如果遺囑人有後續的遺囑行為,且沒有法定事由,最後的遺囑將取代之前的所有遺囑,包括公證遺囑。因此,雖然公證遺囑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但最終的遺囑內容應以遺囑人的最後意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