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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辦身分證

身份證丟失或需要換領時,應遵循以下步驟進行補辦:

前往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補辦手續。這通常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上級分局。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在填寫時,需確保信息的準確性。

提交所需檔案。這通常包括戶口本、舊身份證(如有可能),以及其他能證明身份的證件,如駕駛證工作證學生證等。

繳納相應的費用。補領或換領身份證的費用通常是40元,而新辦身份證的費用是20元。

等待身份證的製作和領取。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在提交申請後的60天內發放身份證。在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能會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天。如果急需使用身份證,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領取身份證。可以憑領證憑證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或者選擇郵寄服務。

特別注意,如果身份證是在外地丟失,一些地區允許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補領,但具體政策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提前諮詢當地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