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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的原因

地面下沉的原因可以歸納為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兩大類。自然因素主要包括:

自然衰減:地下土壤和岩石因分解、沉澱或風化侵蝕而逐漸失去支撐,可能導致地面自然下沉,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百到數千年的時間。

地質原因:如褶皺地層或岩溶等地質構造,這些通常是長期地質作用的結果,難以改變。

地震活動:地震會改變地下構造,導致地面陷入,尤其是在地震震中區。

人為因素則包括:

過度抽取地下水:在乾旱或城市地區,地下水被過度抽取會導致地下土壤失去支撐,進而引發地面沉降。

人類活動:如城市化、開採、填海造地、地下建築施工等,這些活動可能對地下土壤產生不可逆的影響,導致地面下降。

建築物地基處理不當:如私自加層導致地基承載力不足,或初始建造未按照正規設計進行,都可能導致地基下沉。

長期處於惡劣環境:如建造在池塘和湖邊附近的房屋,長時間水浸會導致地基性能喪失,從而出現下沉現象。

地面下沉的跡象可能包括建築物傾斜或開裂、道路或鐵路損壞、管道破裂、土地和建築物淹沒以及污水排放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