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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設立條件

設立信託公司的條件主要包括:

公司章程。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銀保監會)的規定。

股東資格。股東需要具備銀保監會規定的入股資格。

註冊資本。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高級管理人員和信託從業人員。必須具備銀保監會規定的任職資格。

組織機構和制度。需要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營業場所和安全措施。需要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其他條件。需要遵守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如公司治理結構、管理制度、風險控制機制、投資者保護機制、信息科技架構等。

此外,信託公司設立過程中,銀保監會將依照法律法規和審慎監管原則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批準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