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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派遣離職

勞務派遣離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員工提出辭職:外派員工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書》。公司簽署意見同意後,以《退工通知書》形式函告派遣單位。

離職交接手續:員工在原公司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工作狀況確認:派遣事業部與原公司接洽該員工工作狀況,確認是否有違法違紀現象或因違規為原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辦理辭職手續:員工持原公司的《退工通知書》及辭職申請書到派遣單位辦理辭職手續,經確認該員工無任何違紀現象,派遣單位出具《解除契約通知書》。

社會保險和工資結算:社會保險部為員工辦理保險停、轉手續,財務部與辭職員工進行工資結算。

如果員工擅自離職,派遣單位會及時通知原公司,並協助原公司進行勞動崗位交接手續處理,與原公司結算離職員工薪資。同時,派遣單位會調查了解員工工作狀況,是否有違規違紀現象,是否產生經濟損失。如果外派員工給原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雙方單位規章制度進行經濟賠償。

根據《勞動契約法》第65條的規定,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契約。被派遣勞動者應向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提出辭職要求,雙方依法解除勞動契約。用工單位無權接受被派遣勞動者提出的辭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