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對於“子”的稱呼有多種,具體如下:
對於自己的子女,可以稱爲“犬子”、“孽子”、“不孝子”等。如果是別人的子女,可以稱爲“令子”、“良子”、“不凡子”、“賢子”等。如果是尊稱的話,可以是“令郎”、“佳兒”、“麟兒”、“令公子”。
對於有幾個兒子的家庭,會有“長子”、“次男”、“幼子”等稱呼。
對於非親生的子女,如收養的子女,可以稱爲“義子”、“義女”、“養子”、“養女”、“假子”等。
對於兒子的妻子,可以稱爲“媳婦”。
對於女兒的丈夫,可以稱爲“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
對於兒子的子女,可以稱爲“孫”、“孫息”、“孫枝”等。
對於女兒的子女,可以稱爲“外孫”。
以上是古代對於“子”的主要稱呼,具體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