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如下: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防震減災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監督這些法規的執行情況。
負責制定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這些計劃。
管理地震監測預報研究工作,負責地震震情和災情的速報,提出地震趨勢預報意見和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建議。
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
組織管理地震科研、攻關和科研成果的推廣套用,參與區域地震協作聯防工作。
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指導市(縣)、區地震工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