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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辦身分證

小孩辦身份證的步驟如下:

申領人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未滿16周歲的居民由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人與其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內的,應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等)和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經工作人員審核無誤後,採集人像信息,注意不能穿淺色系的上衣,頭髮不能遮擋五官。

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核對資料無誤,錄入公民指紋信息。

繳納證件工本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免收工本費。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30日。

此外,如果是異地辦理身份證,流程可能略有不同,具體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

辦理身份證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區而異,但一般包括以下材料:父母雙方身份證複印件(需印在一張紙上)、孩子戶口簿單篇複印件、戶主單篇複印件、兒童出生證明以及《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具體所需材料可以諮詢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