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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日誌要求

施工日誌是在建築工程整個施工階段的施工組織管理、施工技術等有關施工活動和現場情況變化的真實的綜合性記錄。它應按單位工程填寫,記錄時間從開工到竣工驗收時止,逐日記載,不許中斷,記錄應當按時、真實、詳細,中途發生人員變動時,應當辦理交接手續,以保持施工日記的連續性、完整性。施工日誌應由棟號工長記錄。

施工日誌的內容可分為五大類:

基本內容:包括日期、星期、氣象、平均溫度、施工部位(應寫明分部、分項工程名稱和軸線、樓層等)、出勤人數、操作負責人。

工作內容:包括當日施工內容及實際完成情況、施工現場有關會議的主要內容、有關領導、主管部門或各種檢查組對工程施工技術、質量、安全方面的檢查意見和決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提出的技術、質量要求、意見及採納實施情況。

檢驗內容:包括隱蔽工程驗收情況、試塊製作情況、材料進場、送檢情況。

檢查內容:包括質量檢查情況如混凝土澆注及成型、鋼筋安裝及焊接、磚砌體、模板安拆、抹灰、屋面工程、樓地面工程、裝飾工程等的質量檢查和處理記錄;安全檢查情況及安全隱患處理(糾正)情況;其他檢查情況,如文明施工及場容場貌管理情況等。

其他內容:包括設計變更、技術核定通知及執行情況、施工任務交底、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情況、停工停水、停電等情況,施工機械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施工日誌的作用非常大,它可以真實地記錄工程施工過程中的一些行為,日後可以作為責任追溯的依據,同時也有經驗積累的作用。因此要求在記錄過程中,必須保證時效性、真實性和詳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