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最低工資加班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下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如下:

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用人單位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契約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加班費。

休息日加班且不能補休的。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契約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加班費。

法定休假日加班。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契約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

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如果勞動契約中有明確約定,則按照約定執行;如果沒有約定,則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如果無任何約定,則按照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方式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則應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此外,加班工資的支付還包括特殊情況下的支付要求,如法定節假日與休息日的加班工資差異、計算加班工資時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折算方法等。這些規定確保了勞動者在加班時的工資收入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水平,從而保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