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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核算方法

材料成本核算方法主要包括實際成本法計劃成本法

實際成本法:

以中間產品生產時發生的生產成本作為其內部轉移價格。

原材料的收發及結存、總分類核算和明細分類核算,都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入賬簡單,但無法反映材料成本是否超支或節約,也無法反映物資採購業務的經營成果。

計劃成本法:

材料的收發和結存都按照預先制定的計劃成本計價。

設定「材料成本差異」會計科目,按期結轉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

期末將企業發出和結存的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有利於加強管理和監督,考核耗用材料部門的工作成績,簡化會計處理手續。

適用於材料收發業務較多且計劃成本資料較為健全的企業。

材料單位成本的計算公式可以表示為:

存貨單位成本 = 月初庫存存貨的實際成本 + (本月各批進貨的實際單位成本 × 本月各批進貨的數量) / (月初庫存存貨數量 + 本月各批進貨數量之和)。

本月發出存貨的成本 = 本月發出存貨的數量 × 存貨單位成本。

本月月末庫存存貨成本 = 月末庫存存貨的數量 × 存貨單位成本。

材料成本節約或超支 = 材料預算成本 - 材料實際成本 = (材料計劃用量 × 材料預算單價) - (材料實際用量 × 材料實際單價)。

綜上所述,材料成本核算方法的選擇取決於企業的具體情況和管理需求,而材料單位成本的計算則需要考慮月初庫存、本月進貨和發出存貨的數量及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