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買方賣方仲介費

買方賣方中介費,通常是指在進行房屋買賣交易時,由買方和賣方分別支付給中介機構的服務費用。這個費用的具體標準並不統一,主要根據每次交易的百分比來收取。一般來說,最高標準是買方和賣方各付房產交易中心登記成交價的1%,即交易房款的2%。不過,實際收費可能會根據中介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有些中介公司可能會向單方面收費,或者對買賣雙方各打點折扣。此外,還有一些中介公司可能會收取額外的保障服務費或擔保費。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中介人促成契約成立後,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如果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如果中介人提供了訂立契約的媒介服務並促成契約成立,該契約的當事人應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如果中介人未促成契約成立,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如果委託人在接受中介服務後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契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在實際操作中,中介費的收取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有些中介公司可能會按照總房款的2.7%收取,包括2.2%的中介費和0.5%的保障服務費(擔保費)。小中介公司可能會收取1-1.5%,有時實在收不上來就可能收多少是多少。對於特別複雜的住宅買賣,中介費可能會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不過,對於什麼是複雜交易,沒有明確規定,一些中介公司可能會寬鬆地將有貸款的交易也算作複雜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