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
路途假是指在員工享受探親假期間,用於往返途中的時間。根據相關規定,路途假並不直接計入探親假的總天數內。具體來說:
探親假的條件:員工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才能享受探親假:
與配偶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團聚;
與父母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團聚。
探親假的種類:
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也可2年一次,假期45天;
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路途假的處理:
一般情況:路途假按照員工實際需要的往返時間計算。例如,如果員工計劃乘坐飛機回家探親,通常給路途假2天;如果計劃乘坐火車回家探親,則通常給路途假4天。
特殊情況:如果員工因特殊情況不得不乘坐火車、輪船等交通工具,屬實向單位說明情況後,單位也會在路途時間方面予以照顧和考慮。
路途假的意義:路途假確保員工在享受探親假時有足夠的時間往返,不會因為旅途而縮短實際與家人團聚的時間。
綜上所述,路途假是探親假的一部分,用於確保員工在享受探親假時能夠順利往返,其具體天數根據員工的實際需要和選擇的交通工具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