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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事館和大使館的區別

大使館領事館的主要區別在於職責範圍、領導關係、設定條件和外交保護等方面。以下是詳細介紹:

職責範圍。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係,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係和人民間的往來,而領事館主要負責領事工作,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籤證等。

領導關係。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設定條件。大使館一般只在彼此建交的國家之間設立,如果兩個國家斷交,通常需要撤銷大使館,而領事館的設立不依賴於兩國是否建交,主要取決於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

外交保護。大使館享有比領事館更全面的外交保護,包括館舍、人員、通信等方面的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