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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怎麼考的

高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試科目主要包括:

全國統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考生可從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中任選一門)。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和筆試兩個部分。

選擇性考試科目:考生需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一門作為首選科目,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兩門作為再選科目。這構成了「3+1+2」的考試模式。

考試時間和安排:

全國統考科目通常安排在每年6月,與選擇性考試同期進行。

待條件成熟時,外語科目每年將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評分和錄取:

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首選科目滿分為100分,以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再選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等級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其他注意事項:

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4月份,由考生學籍所在的學校統一組織。

考生應根據自己的戶籍信息準確填寫報名信息,這可能影響未來的志願填報。

特殊途徑:

除了傳統的高考途徑外,還存在單獨招生、綜合評價考試招生、對口招生、技能拔尖人才招生等多種途徑,這些途徑主要面向特定群體,如中職學生或具有特定技能的人才。

以上信息基於搜尋結果整理,旨在提供一個全面的高考考試概述。具體細節可能因地區和年份而有所不同,建議考生和家長關注官方通知和指導以獲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