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L(Activity of Daily Living)日常生活能力量表是一種用於評估個體日常生活能力的工具,由美國的勞頓和布羅迪於1969年制定。該量表主要用於評定被試的日常生活能力,有助於痴呆診斷,尤其適合於老年人。
ADL量表包括14個項目,如使用公共車輛、行走、做飯菜、做家務、吃藥、吃飯、穿衣、梳頭、刷牙、洗衣、洗澡、購物、定時上廁所、打電話等,以及處理個人財務的能力。每個項目根據完成情況有不同的評分標準,例如完全獨立完成為1分,需要幫助為2分,需要大量幫助為3分,完全依賴為4分。如果某些項目無法評估或從未嘗試過,則記為9分。
評定結果主要計算總分和單項分。總分是各個項目分數的總和,可以反映個體的總體日常生活能力。根據總分,可以判斷個體的功能狀態,例如總分>16分表示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總分≥22分或有2項或以上單項分≥3分,則表示有明顯的功能障礙。
此外,還有一種Barthel指數,也是一種日常生活能力量表,它包括進食、洗澡、修飾、穿衣、上廁所等基本日常生活活動,通過評分來評定個體的獨立性、輕度依賴、中度依賴、重度依賴和完全依賴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