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市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組織和專業化協作的樞紐。中心城市促進廣泛的橫向經濟聯繫,推動區域專業化發展。
現代化市場經濟的先導。中心城市因其聚集性和擴散性,在發展大市場和大流通中發揮明顯優勢。
調節國民經濟的樞紐。具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廣泛的經濟聯繫,能協調國民經濟各種比例關係。
聚集和擴散商品、技術、人才和信息。中心城市是區域經濟活動的中心,實現各種要素的集聚與擴散。
基礎設施完備,具有強輻射力。通過極化與擴散效應,帶動區域及區內其他城市發展。
提供工業生產職能和服務。具有相對完整的工業生產職能和服務功能,滿足區域生產、生活需求。
管理和服務功能。作爲政府所在地,保證城市有序發展,促進區域經濟與社會綜合發展。
創新功能的示範者。中心城市是創新思想的誕生地和示範地,爲區域創新提供堅實的物質基礎。
此外,中心城市還承擔着提高整體社會效率、加快細化產業分工、以增長極帶動片區發展、資本積聚與消費市場高度重合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