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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実婚

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情況下,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民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以下是關於事實婚姻的詳細解釋:

事實婚姻的特點。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都應無配偶,如果有配偶則構成事實重婚。事實婚姻的當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雙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兩性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並為社會所公認。

法律態度。在我國,所有事實婚姻一律確認為違法婚姻。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按無效婚處理。符合結婚條件的事實婚姻,只有在補行登記後才能得到法律承認和保護。一方面,由於傳統觀念和實際國情,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地予以認可;另一方面,所有事實婚姻在法律上被確認為違法婚姻。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關規定,如果您遇到相關問題或想獲得更專業的建議,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