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交通事故法院怎麼判

交通事故的法院判決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以下是判決的詳細情況: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導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存在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可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導致人死亡的,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有關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釋規定,具體情形包括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等,構成犯罪。在審理過程中,法院會對案件事實進行調查,對各項證據進行認定,並適用相關法律,作出判決。判決後,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在判決書送達後15日內提起抗訴。如果雙方在抗訴期內均未提起抗訴,一審判決書則生效。對於賠償義務人未在判決生效後支付款項的情況,權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