勵志

勵志人生知識庫

什麼是怠於

消極不作為或不履行

"怠於"在中文語境中主要體現為消極不作為或不履行。具體來說,它包括拒絕作為、默不作為、拖延作為或者過失導致無法作為。例如,在《九民紀要》中,"怠於履行清算義務"被界定為"故意拖延、拒絕履行清算義務,或者因過失導致無法進行清算的行為"。在"行政不作為"語境下,"怠於履行職責"與"不履行職責"存在混用現象,正體現了這一點。但"failure"本身不體現心態,而是結合語境和措辭搭配才解釋出"怠於"這一層含義。如果是客觀原因造成的"failure",不歸因於主觀消極態度,不能解釋為"怠於"。在契約主義務的"不履行"說成"怠於"的情況比較少見,實踐中,通常只有契約附隨義務的"不履行"表述為"怠於"。例如,「怠於通知」「怠於履行報批義務」或者「怠於履行協助過戶義務」皆屬此類。其他使用「怠於」的情形還包括:債務人「怠於」行使對第三人的債權;受託人「怠於」行使「委託人」的授權;「怠於」減少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