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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祧婚姻

兼祧婚姻是一種傳統的中國婚姻和繼承制度,俗稱「一子頂兩門」。這種制度主要用於解決獨子出繼使得自家絕後的問題,即在兄弟兩門或三門中只有一個男性後代時,可以分別為其娶兩房或三房妻子,以傳承幾門的後代。這種做法在清律中有明確規定,允許獨子兼祧,即一個男子同時繼承兩家宗祧。

香港,由於沿襲舊律,兼祧婚制度曾長期存在。但後來在1970年7月10日頒布的《修訂婚姻制度》中被廢除。根據香港現行法律,1971年10月7日以後,「任何人均不得締結兼祧婚姻」。但在以前已建立的兼祧婚姻,以及雙方所生之兒女,其地位及合法權益均受保護,不受任何影響。

兼祧制度體現了中國古代社會的男女平等思想,將財產分為兩份,由一男一女分別繼承,並各自娶妻或嫁妝。然而,這種古代習俗在現代社會並不是普及的,因為現代社會面臨更多挑戰,如離婚率高、生育率低等。一位男子如何同時養活兩個家庭,不僅經濟上困難重重,在精神上也很難做到平衡。同時,現代社會的家庭價值觀更注重家庭穩定的因素,這與兼祧的保財產性質相互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