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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法

剩餘法是一種尋求因果聯繫的歸納方法,其基本內容是:已知複合因素(A,B,C,D)是複合現象(a,b,c,d)的原因,又已知B是b的原因,C是c的原因,D是d的原因,那麼剩下的A就是a的原因。

在天文學中,剩餘法的套用體現得尤為明顯。例如,天文學家在觀察天王星的運行軌道時,發現它的運行軌道和按照已知行星的引力計算出來的它應運行的軌道不同,發生了幾個方面的偏離。經過觀察分析,知道其他幾方面的偏離是由已知的其他幾顆行星的引力所引起的,而另一方面的偏離則原因不明。這時天文學家就考慮到:既然天王星運行軌道的各種偏離是由相關行星的引力所引起的,現在又知其中的幾方面偏離是由另幾顆行星的引力所引起的,那麼,剩下的一處偏離必然是由另一個未知的行星的引力所引起的。後來有的天文學家和數學家並據此推算出了這個未知行星的位置。1846年按照這個推算的位置進行觀察,果然發現了一顆新的行星——海王星。

經濟學房地產估價中,剩餘法也被廣泛套用。剩餘法是指在估算開發完成後不動產正常交易價格的基礎上,扣除建築物建造費用和與建築物建造、買賣有關費用後,以價格餘額來確定估價對象土地價格的一種方法。剩餘法的估價可靠性取決於三個正確確定:正確確定土地最佳利用方式,正確確定開發完成後的不動產售價,正確確定土地開發費用和正常利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