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官進爵"是一種古代刑法,具體信息如下:
發明者:據記載,這是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發明的。
目的:主要用於對付朝廷官員和宮廷內侍,尤其是貪官。
執行方式:
在行刑前,施刑者會先將犯人的手腳捆綁起來,以避免掙扎。
然後,使用桑皮紙覆蓋在犯人臉上。桑皮紙具有良好的吸附性,濕水後能緊密貼合人臉。
施刑人員會嘴裡含著酒,噴在桑皮紙上,使其受潮發軟,緊緊貼在犯人臉上。
隨著紙張數量的增加,犯人會因缺氧而窒息死亡。在貼到5至8張桑皮紙時,犯人往往就會窒息而死。
特點:
殺人不留痕跡,不會留下任何皮外傷,屬於秘密刑罰。
過程中,犯人清楚地知道自己一步步走向死亡的過程,會經歷巨大的痛苦和恐懼。
用於審訊貪官時,犯人在堅持不住時招供還可以留個活路,但大多數貪官都沒能過這一關,一般都會老實招供。
這種刑法的名字聽起來溫和,但其執行過程極其殘忍。朱元璋因其生性多疑和對腐敗的深惡痛絕,對貪官罪犯採取了極為嚴厲的措施。通過這種方式,他希望能夠徹底根除腐敗現象,即使這意味著採用極端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