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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法休息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規,勞動者的休息時間主要包括每周的公休日和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及帶薪年休假。以下是相關介紹:

每周的公休日。用人單位應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對於不能實行國家規定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和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周休息日。

每年的法定節假日。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共有11天。

帶薪年休假。對於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勞動者,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此外,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每月總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